各市、州、縣教育局,江漢油田教育實業集團:
現將《湖北省幼兒園安全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的相關意見和建議,請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湖北:幼兒園教性教育內容 隱私部位不許碰)
湖北省教育廳
2014年7月14日
湖北省幼兒園安全教育指導綱要(試行)
第一部分 總則
一、《湖北省幼兒園安全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以下簡稱“《綱要》”)依據教育部頒布實施的《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幼兒園工作規程》、《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與防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而制定。
二、《綱要》適用于湖北省境內各級各類幼兒園、單設幼兒班和小學學前班。
三、《綱要》強調以下指導思想:
1、幼兒園安全教育是幼兒園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幼兒園應為每個在園幼兒提供安全的教育環境,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幫助幼兒形成生命安全意識、懂得并能運用安全自護自救的簡單方法。
2、幼兒園安全教育應滲透于幼兒在園一日生活的各個環節中。應在生活活動、教學活動、游戲活動和戶外活動中,傳授幼兒基本的安全知識、安全自護的方法,提升幼兒的安全自護意識和基本能力。
3、幼兒安全教育是幼兒園、幼兒家長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幼兒園、家庭、社區等方面應緊密配合,營造良好的安全教育氛圍,共同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
第二部分 教育目標與內容要求
一、幼兒園安全教育是指基于幼兒園、幼兒家長配合開展的促進幼兒身體、心理和社會適應達到良好狀態的教育。
二、幼兒園安全教育的總目標是:通過提供相應材料,營造安全教育環境,引導幼兒形成安全防范意識、掌握基本的安全自護自救方法,獲得身體安全、心理健康和社會適應安全。
(一)身體安全
1、目標。促進幼兒良好衛生習慣的養成,培養幼兒的身體安全意識和身體各器官的自護能力。
(1)衛生習慣良好,具有基本的生活衛生安全自護能力;
(2)知道身體的基本組成部分及基本器官的功能,不做危險的動作,能關心和保護自己的身體,不允許別人觸摸自己的隱私部位;
(3)知道身體活動的適宜范圍,懂得基本的身體安全防護方法,能主動或在成人提醒下遠離危險物品和危險場所;
(4)懂得身體的正常需求,能細嚼慢咽、不貪喝飲料、不在強光下看書或長時間看視頻、不用臟手揉眼睛、不往身體的器官里塞東西。
2、教育要求。
(1)幫助幼兒形成良好的飲食、睡眠、盥洗、排泄等個人生活衛生習慣和愛護公共衛生的習慣,掌握基本的個人衛生自理方法;
(2)引導幼兒正確認識自己身體,了解身體各個部分的基本功能,學習關心和保護自己身體的方法;
(3)開展豐富的生活觀察活動,引導幼兒認識周圍生活中潛藏的身體危害因素,指導幼兒掌握主動遠離潛在危險因素的方法。
3、指導要點。
(1)將保護幼兒的生命安全、增進幼兒的身體健康放在保育教育工作的首位。
(2)尊重幼兒的身體素質差異和發展水平的不同,愛護每個幼兒的身體,任何情況下不得體罰或變相損害幼兒的身體健康。
(3)尊重并滿足幼兒身體活動的需要,尊重幼兒身體發育規律和年齡特點,不限制或禁錮幼兒的身體發育,不得擅自喂食藥物或不健康的食物。
(4)尊重幼兒不斷增長的獨立需要,引導幼兒學習身體安全的基本知識和自我防范、救護能力。
(5)營造清潔衛生安全的教育環境,做好常規消毒工作,做好日常的幼兒身體檢查,預防意外傷害或傳染性疾病的發生。
(二)心理安全
1、目標。促進幼兒情緒情感的正常發展,形成積極樂觀開朗的心理態度和個性品質。
(1)情緒安定愉快,學會恰當表達和調控自己的情緒;
(2)愿意接觸不同的人際環境,能較快適應新的人際關系,適應幼兒園的生活;
(3)愿意做力所能及的事情,遭遇挫折能積極面對、尋求安慰,有問題時愿意向別人請教、尋求幫助,具有自尊、自信、自主的表現;
(4)愿意說出心里話,有高興或有趣的事情、有想法愿意告訴與家人交談。
2、教育要求。
(1)營造溫暖、輕松的心理環境,幫助幼兒形成安全感和信賴感;
(2)幫助幼兒認識自己的情緒,學習恰當的情緒表達方法;
(3)鼓勵幼兒與人分享自己的情緒,引導幼兒化解消極情緒;
(4)幫助幼兒明白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優點和不足,正確認識自己,具有自尊、自信和自主的表現。
3、指導要點。
(1)重視幼兒的心理健康,將心理健康教育放到與身體健康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
(2)教師以身示范,保持良好的情緒狀態,以積極、愉快的情緒影響幼兒;
(3)教師主動親近幼兒,親切與幼兒交談,冷靜對待幼兒的不良行為,為幼兒營造一個溫暖、輕松的心理環境;
(4)開展有助于幼兒認識自我、賞識同伴的活動,鼓勵幼兒大膽表達自己的想法,形成樂觀、自信的態度;
(5)做好對幼兒的情緒情感觀察記錄,及時發現不良情緒及情感表現,及時對幼兒進行疏導、化解消極情緒。
(三)社會適應安全
1、目標。促進幼兒社會適應能力的提高,培養幼兒具有社會安全意識、掌握基本安全的社會生活與交往方法。
(1)知道自己的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和電話、幼兒園名稱等基本信息,懂得簡單的求助或求救方法;
(2)認識常見的安全標識(如:小心觸電、小心有毒、禁止下河游泳、緊急出口等),遵守基本的安全規則,不在危險的地方玩耍,不做危險的事;
(3)跟隨成人外出時能保持在成人視線范圍內活動,不經允許不能離開,不能吃陌生人的東西,不能跟陌生人走或上陌生人的車;
(4)認識常見交通標識和信號,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車(船)時系好安全帶,不打鬧戲嬉,下車后不在車輛前后停留;
(5)懂得簡單的躲避危險的方法,不獨自呆在車里或家中、不獨立乘坐電梯或車輛;
(6)懂得簡單的自然災害(火災、地震等)逃生方法。
2、教育要求。
(1)與幼兒家長配合,幫助幼兒熟練記住自己和家人的基本信息與聯系方式,教會幼兒電話求助的方法;
(2)指導幼兒認識生活中常見的安全圖標、交通標識、安全提示等并能遵守基本的安全規則;
(3)幫助幼兒認識生活中常見的安全隱患并能主動遠離危險場所;
(4)指導幼兒獲得一些基本的安全防范、自護、自救和求教的方法。
3、指導要點。
(1)主動與幼兒家長、所在社區配合,開展一些有助于幼兒認識了解社會環境的活動,幫助幼兒建立起基本的社會安全意識。
(2)創設安全教育情境,幫助幼兒通過親身經歷和體驗來掌握一些必要的安全自護方法。
(3)定期開展自然災害應急逃生演習教育活動,培養幼兒的危機應變意識與反應能力。
(4)制定幼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開展培訓,讓教職員工能正確應對和處理突發安全事件。
第三部分 教育組織與實施
一、幼兒園應將安全教育貫穿于幼兒教育的全過程。應該將在園各種活動作為幼兒安全教育的重要載體和基本途徑,把具體的目標任務分解到不同的時段和不同的崗位,結合游戲活動、一日常規、特定情境加以落實。
二、幼兒園應有目的、有計劃地組織安全教育活動。幼兒園應通過園內教育、引導幼兒家長、配合社區等途徑,多形式地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幫助幼兒掌握基本的在園在家生活安全常識和遵守基本的安全規則,培養幼兒的自護意識和基本自護自救能力。幼兒園應創設豐富多樣、溫馨輕松、安全的園內生活環境,增強安全教育效果。
三、安全教育活動的組織應符合幼兒的學習方式和特點。珍視游戲和日常生活的獨特價值,創設豐富的教育情境,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滿足幼兒通過直接感知、實際操作和親身體驗獲得安全知識經驗,幫助幼兒掌握基本的安全自護自救技能。
四、幼兒園教師應制定切實可行、靈活有效的教育方案。方案應根據本《綱要》和本班幼兒的實際情況,結合幼兒生活區域的環境安全特點,科學、靈活制定。
五、幼兒園教師應仔細觀察本班幼兒的安全意識表現和安全行為能力。通過觀察及時發現問題,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評價安全教育效果,不斷調整和完善安全教育活動方案
六、教育行政部門、幼兒園應加強對幼兒園教職員工的法律、和安全知識培訓。通過培訓,不斷提高幼兒園應對與處置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減輕對幼兒或其他相關人員的二次傷害。
第四部分 管理與評價
一、各類幼兒園應落實園長園內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制度和教職工“一崗雙責”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把責任分解到班、到人,定期自查安全防范工作與安全教育落實情況。
二、幼兒園應建立安全教育效果評價制度。通過園領導評、同事評、幼兒家長評、自評等方式評價安全教育效果。評價結果應納入相關人員學期和學年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對于在安全教育工作中取得各級各相關部門認可的優秀成果,在職務評聘中應與其他成果同等對待。
三、教育行政部門應會同公安、衛生等部門加強對幼兒園安全教育工作的領導、指導與監管。應指導和幫助幼兒園按標準配備保教人員和安保人員、完善安全教育工作方案,定期組織檢查和督辦,將安全教育落實情況納入幼兒園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進行督查與考核。
本《綱要》由湖北省教育廳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