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語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語委,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黨和國家的語言文字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年)》及《國家語言文字事業“十三五”發展規劃》,切實發揮學校在語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礎作用,現就進一步加強學校語言文字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對加強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認識
(一)學校是語言文字工作的基礎陣地。學校是推廣和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培養國民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增強國民文化自信的重點領域,使用和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各級各類學校的法定義務,是學校依法辦學的基本要求。學校教育教學是提高國民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提升人力資源素質的主要渠道。學校師生是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扎實做好學校語言文字工作,是切實發揮語言文字事業基礎性、全局性作用的關鍵環節。
(二)學校語言文字工作是學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說好普通話、用好規范字、提高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是學校培養高素質人才的基本內容。語言文字應用能力的培養要從小抓起,良好的口語、書面語表達水平和語言綜合運用能力,是國民綜合素質的重要構成要素,在個人成長成才過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提高學生的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是實施素質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強化學生能力培養的重要內容,是提高學生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的堅實基礎。學校做好語言文字工作,對學生掌握科學文化知識、全面提高綜合素質、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義。
(三)做好學校語言文字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語言文字事業是文化軟實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綜合實力的重要支撐力量,與社會同發展、與時代共進步,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做好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充分發揮學校的人才培養及社會輻射作用,將語言文字工作從校園向社會延伸,提高全民尤其是農村、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學生和青壯年的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的內在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環節。
二、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主要目標
(一)總體目標。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總體目標是打造全社會語言文字規范化建設的示范標桿,培養學生的“一種能力兩種意識”。“一種能力”即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兩種意識”即自覺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意識和自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文化的意識。
(二)教師目標。熟悉黨和國家語言文字方針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普通話水平達標,漢字應用規范、書寫優美,具有一定的朗誦水平和書法鑒賞能力,熟練掌握相關語言文字規范標準;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普遍具有自覺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與中華優秀文化的意識和自豪感。
(三)學生目標。普通話水平達標,口語表達清晰達意,交流順暢;掌握相應學段應知應會的漢字和漢語拼音,具有與學段相適應的書面寫作能力、朗讀水平和書寫能力,高校學生應具有一定的書法鑒賞能力;具有對中華優秀文化的認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