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四類服務基層人員具體是指哪些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有何具體規定?
四類服務基層人員具體是指: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選派和在我省服務的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特崗教師、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等四類人員。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特設職位時,應如實填寫相關項目的服務處所、起止時間,以及批準機關等。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應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1)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服務期滿,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等次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報考職位表中確定的特設職位。有關四類服務項目人員報考特設職位具體服務期規定如下:
2015年之前選聘的大學生村官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服務期滿,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等次的可報考職位表中的特設職位,2015年選聘的大學生村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且目前仍然在崗的,也可報考特設職位。
2010年之前招聘服務滿1年的西部計劃人員,2010年-2016年招聘的服務滿2年西部計劃人員,2014年(含)招聘的特崗教師,2012年(含)招聘的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人員,符合報考特設職位的服務期規定。
(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已享受公務員招考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再次報考特設職位;被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報考本次考試特設職位須符合當次事業單位招聘相關政策。
(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也可在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情況下,選擇報考符合本次招考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
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尚在服務期內或服務期已滿的,特崗教師、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人員服務滿3年的,可以報考非特設職位。
非陜西省常住戶口、非陜西生源、非陜西區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符合相關服務期有關規定的可報考特設職位,但不能報考非特設職位。
14.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報名入口】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報考人員取得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畢業證之后,在各類企事業單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單位、農村(社區)、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的工作經歷;在團級及以下部隊單位服役的、自謀職業或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人員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或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之前的實習、見習等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15.怎樣理解《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應當回避的情形?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職位任職。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被錄用,則立即形成應當回避的關系,因而不能報考。
16.基層政法干警招錄定向培養人員再次報考公務員有何規定?
根據中央政法委、中央組織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等11部門有關政法干警招錄培養文件規定,定向學生畢業到定向單位工作,研究生層次的服務期為5年,本科層次的服務期為7年,專科層次的服務期為9年。截至2017年3月21日,服務期滿的基層政法干警招錄定向培養人員,經有干部管理權限的機關同意,可以報考公務員。
17.哪些職位需要進行專業科目考試?
根據中央司法體制改革有關精神,對公安機關執法勤務類職位要進行專業科目筆試;對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要增加法律類專業科目筆試。具體要求增加專業科目筆試的職位已在職位表進行了標注。專業科目筆試的專業科目考試統一在西安進行,考試時間為2017年4月23日上午9時至11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