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試
1.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依筆試成績高低,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則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參照我省面向公安院校招收人民警察的辦法實施。面試采用考官評分制,并設合格線,但面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面試合格的即進入體檢環節。如面試不合格,則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面試。筆試成績相同同時進入面試的,以面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
3.面試時設若干談話主題,考官根據談話情況進行評分。經面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判定為“面試不合格”:
(1)政治立場或觀點言論不當;
(2)語言表達困難、邏輯混亂,嚴重影響人際溝通;
(3)嚴重口吃;
(4)情緒控制能力極差;
(5)舉止嚴重失態;
(6)反應特別遲鈍;
(7)達不到面試合格線的。
4.報考平潭綜合實驗區法院、檢察院的公共事務助理員部分崗位面試前需加測漢字錄入能力。
5.在面試前對進入面試的報考者進行報名資格復核。資格復審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在職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通過資格復審的發給面試通知書,并于面試前在平潭綜合實驗區公開招聘報名網或平潭綜合實驗區人力資源網公示正式面試名單。如出現需遞補的情況,各單位應截止至正式面試名單公布前一個工作日,以確保對遞補人員同樣進行嚴格的資格復審,同時保證正式面試名單能按時公示。
資格復審時間、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或面試,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六、體檢和考核
1.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結果按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進入體檢的人選將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平潭綜合實驗區公開招聘報名網或平潭綜合實驗區人力資源網進行公示。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部分行業對崗位體檢標準有明確規定的,按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制訂的標準執行。無特殊原因,缺席體檢者,取消聘用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在職報考者在資格復核時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相應資格。
4.體檢結束后,根據體檢合格人選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選。如體檢不合格,則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人選進行面試及體檢。事業單位進入考察的全部人選確定以后,即開始公共事務助理員的面試工作,村級全職文員以此類推。
5.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