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剛剛結束的2017年海南全省法院系統招錄工作中,有超過100個法官助理職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或無人報考,將取消招錄計劃,法院法官助理職位面臨招人難的尷尬局面。
據海南省高院法官管理處負責人介紹,為緩解司改后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此次全省法院共計劃招錄公務員235名,其中法官助理186名,此外還有文秘、人力資源管理、計算機管理、財務管理、司法統計、法醫等職位。從網上報名情況分析,各職位報考人數懸殊,人力資源管理報考人數較多,報考比例近100:1,法官助理報考人數較少,計劃招錄186人,只有320人報考,報考比例不到2:1,對整個招錄計劃影響較大。同時,報考人數主要集中在???、三亞兩地,占全省報考人數的55%,而其他地區,特別是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市縣報考人數較少,只占全省報考人數的45%。
“此次法官助理職位招錄情況不理想,原因是多方面的。”該負責人說,一是該職位報考設置的條件,除了要求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外,還要求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證,高、中級法院還要求要有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符合條件的少,報名的也相應少。二是司改后,法院人員實行分類管理,雖然從長遠看,法官助理仍然是進入法官序列的通道,但法官實行員額制后,法官人數受到嚴格限制,加之,法官員額制剛剛實施不久,法官助理要進入法官序列需要有一定的時間,導致以法官為職業理想的部分考生知難而退,不愿報考。三是對法官助理職位的發展前景認識不清楚,導致報考的積極性不高。法官助理相關政策的出臺比法官單獨序列慢一些,但根據已出臺的政策,法官助理職位也是可以大有作為的。2016年6月中組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聯合下發了相關試點方案,根據方案,法官助理職位設置了6個職務層次,高院一級的法官助理可以達到正處級,中院一級可以達到副處級,基層法院可以達到正科級。
該負責人建議,應根據海南的省情、院情,對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地區的法院設置不同的招考條件,欠發達地區的法院招考條件可以適當降低,并允許在自愿的基礎上進行調劑,確保法院能招到人、用得上、留得下、干得好,以保障法院審判隊伍的長期、穩定、健康發展。(吳春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