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省教育廳出臺《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該細則對今年高考時間、考試科目、填報志愿時間、錄取批次和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等做了具體規定。
記者注意到,今年《細則》明確指出減少和規范后的加分項目: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跡者等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取消“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和“填報省內高校部分農林類專業考生投檔時加10分”等2項地方性加分項目。
與去年相比,今年《細則》對各類禁止事項也作出明確規定:不得違反規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標準錄取考生、拒絕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不得在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學報到環節更改考生錄取專業;高校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同時,還規定了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
此外,東南網記者27日從龍巖市教育局獲悉,今年龍巖共有15000多考生報名參加高考,人數與去年相比變化不大。全市共設7個考區,12個考點,除漳平市、連城縣考點設在縣(市)一中外,其他考區考點均設在各縣(區)一中和二中。
(記者 李凌生 實習記者 施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