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寧德師范學院
【錄取原則】
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福建省錄取時設置專業分數級差,第一專業志愿與其他專業志愿分數級差為5分,其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其他省份采用“專業志愿清”的錄取規則。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考生的實際情況合理調配到尚未滿額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文史類按照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按照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音樂學專業錄取規則:
1.福建省錄取時,在文考總分加固定照顧分、省級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福建省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預錄取。綜合分的計算方法為: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3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70%。若綜合分相同,文科藝術類按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英語依次進行排序。
(五)體育類專業錄取時按各省招生錄取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劃重點:
1、福建省錄取時設置專業分數級差,第一專業志愿與其他專業志愿分數級差為5分,其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
2、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文史類按照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按照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13、武夷學院
【錄取原則】
學校執行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的照顧政策。
學校對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投檔時,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即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另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有關招生文件精神,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學校將綜合考慮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單科成績及特長等因素,擇優錄取考生。參考單科成績時,文史類以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以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的順序排序。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考生的實際情況合理調配到尚未滿額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學校海峽成功學院(校本部辦學)、玉山健康管理學院(桃源校區辦學)的閩臺合作項目面向福建省內招生專業安排在本科二批招生,使用同一個院校招生代碼。學校按照專業錄取原則進行專業投檔時,如果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沒有被錄取,并愿意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按照考生分數從高到低進行調劑錄取,并且按照先校本部、后桃源校區的排列順序調劑到尚未滿額的專業。學校面向福建省外招生的閩臺合作項目僅招收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學校對專業統考考試成績合格(專業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專業統考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和文化考試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藝術類考生專業調配細則如下:
1、面向福建省內: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按考生的專業文化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預錄取排序。
編導類專業的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6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40%;
美術類專業的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4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60%。
當考生專業文化綜合分相同時,按享受同等優先,再按照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單科成績排列順序:文科編導類按文化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編導類按照文化成績、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文科美術類按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美術類按照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劃重點:
1、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不設置專業級差。
2、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學校將綜合考慮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單科成績及特長等因素,擇優錄取考生。
3、學校海峽成功學院(校本部辦學)、玉山健康管理學院(桃源校區辦學)的閩臺合作項目面向福建省內招生專業安排在本科二批招生,使用同一個院校招生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