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2號)的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2017年繼續開展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一、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專家評審委員會,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的初審、測試和入選資格認定等工作。
二、招生計劃和專業
我校2017年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的招生計劃數不低于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即50人)。招生專業共有10個,考生須按照科類選擇其中一個專業報考。具體為:
文科:財政學、行政管理、漢語言文學 (財經文秘)、英語(財經英語)、日語(財經日語)。
理科:保險學、經濟統計學、經濟學、工商管理、投資學。
三、報名條件
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品學兼優、勤奮好學、身心健康的農村學生,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的,可以申請:
(一)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
(二) 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和公布。報名資格由生源地省(區、市)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