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職學校教師職稱評審實行新的評價辦法,申報評審中、高級職稱推薦人選要進行說課講課和行業企業實踐情況答辯,說課和行業企業答辯合格者方可推薦。
24日,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發出通知,對評聘范圍、推薦人選、推薦評審程序和要求等作出詳細規定。在中職學校、教研機構中等從事中職教育教學工作的在職在崗教師,以及在中職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業單位兼職教師,具備相應教師職務任職條件的,可申報評審相應教師職稱,其任職年限及任職條件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
通知指出,職稱評審應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不再進行崗位結構比例之外、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資格評審,實行職務聘任和崗位聘用相結合。已超崗位數的學校,按照“退二進一”的辦法組織競爭推薦和職稱申報。正高級講師評審人數控制在15名以內。推薦參加評審正高級講師人數控制在2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