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出臺《關于完善高等教育治理方式推動高等學校內涵發展的若干意見》,以轉變政府治理方式為主線,明確了政府和高校在推進高校轉型發展中的各自職責。
根據《意見》,為集中力量辦好現有高校,除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外,我省原則上不再審批增設新的高校,高校基建規模也將受到嚴控。今年底前將逐校核定辦學規模,通過2至3年的調整,使高校年度招生計劃與核定的辦學規模相匹配,普通本專科教育規模保持穩定,但會擴大研究生教育。高校布局調整仍會繼續,增設工科、醫學等緊缺急需科類本科高校,推進區域性或同類型高校兼并重組。
為使人才更好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我省將建立學科專業動態調整機制,完善專業預警、退出及統籌監管工作制度。工學、醫學等社會急需緊缺專業的招生規模將擴大,而財經、管理、政法類招生計劃將被限制或調減。
針對我省高校國際化水平偏低、開放辦學水平不高的問題,福州、廈門將設立中外合作辦學試驗區,引進境外高水平大學舉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相對獨立的二級學院和高層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當前,高校財政撥款體系以在校學生數量為主要衡量指標,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高校擴招。為此,我省將完善體現內涵發展的省屬高校預算撥款體制,引入績效撥款制度,省財政給予績效獎勵。探索省屬高校分類財政支持建設,重點支持高水平大學、重點學科、特色專業和示范性高職院校等建設。繼續對社會發展急需的工科、醫科和農林類專業生均撥款予以傾斜。探索建立緊缺、艱苦專業減免學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