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廣州市教育局印發《關于深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適用對象為2024—2026年廣州市初中應屆畢業生和報考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的返穗生、往屆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記者從中獲悉,廣州市的中考政策將由市統一命題逐步向省統一命題過渡,2023年將保持市統一命題不變;改革方案實施后,南沙區等部分普高學位供給相對寬裕的區,適度提高面向全市招生的比例;取消國家規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項目。
《實施意見》出臺后,廣州中考政策“不變”的內容有6方面: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與分值、考試方式等保持不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和作用保持不變;錄取批次和補錄規則保持不變;名額分配招生學校適用范圍、比例保持不變;自主招生學校適用范圍、比例保持不變;隨遷子女包括公辦普通高中“兩個有”條件保持不變。
主要調整的內容有4方面:一是學業水平考試由市統一命題逐步向省統一命題過渡;二是部分區屬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的比例有所變化。南沙區等部分普通高中學位供給相對寬裕的區,區屬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經市教育局批準,可將不超過25%的招生計劃面向外區招生。在非中心城區,引入省內外優質教育資源新建的區屬普通高中學校,經市教育局批準后,可將部分招生計劃面向全市招生;三是隨遷子女升學方面,各區公辦普通高中招收非政策性照顧的非廣州市戶籍初中畢業生的計劃為該校當年招生計劃的8%至18%。具有廣州三年初中完整學籍且考生本人持有在廣州市辦理且在有效期內的《港澳居民居住證》或《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考生可報考廣州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公辦普通高中投檔時,非政策性照顧的非廣州市戶籍初中畢業生與戶籍生同時投檔錄取,其錄取人數不超過其最大計劃數;四是取消國家規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項目。
《實施意見》中還有4個增加的內容:一是優秀體育后備人才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招生辦法另行制定。二是增加高中階段職普融通試點改革。三是增加做好殘疾人中考工作。四是增加廣州市高中階段考試招生負面清單。
據悉,廣州將推進學業水平考試由市統一命題逐步向省級統一命題過渡。廣州將會繼續加強和上級部門的溝通,按要求推進,2023年仍將保持市統一命題。(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蔣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