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反映稱,陜西咸陽師范學院副校長呂廣利2005年發表的一篇論文存在抄襲情況。澎湃新聞從中國知網檢索發現,網友提到的這篇署名呂廣利、2005年發表在《廣西社會科學》上的論文,與一篇2004年發表在《咸陽師范學院學報》、署名南江波的論文內容幾乎完全一致。
針對這一情況,呂廣利9月10日回應澎湃新聞稱,不存在抄襲情況,文章系與南江波共同完成,2005年發表時單獨署名是經過對方同意的。
署名呂廣利的論文標題為《論法本質及精神的探究》,署名南江波的論文標題為《論法的本質及其精神》。澎湃新聞對比兩篇論文發現,除題目略有不同,其余內容幾乎完全一致,只有少數語句表達方式稍有差異。論文內作者簡介顯示,當時呂廣利和南江波均為咸陽師范學院政法系副教授。
9月10日,現已擔任咸陽師范學院副校長的呂廣利對于抄襲說法予以否認,呂廣利向澎湃新聞表示,當時他與南江波同屬一系,二人經常一起探討學術問題,2004年時在學院學報上發表的文章是二人共同完成。2005年,南江波向《廣西社會科學》投稿時,二人協商好只署名呂廣利一人,“學院刊物層次比較低,需要投核心期刊,而當時南老師已經不需要了,他當時職稱已經評完了”。呂廣利稱,當時的署名決定是經過南江波同意的,不存在侵權抄襲行為。
同日,已退休的南江波向澎湃新聞介紹,呂廣利確實參加了這篇論文的創作,不存在剽竊抄襲。南江波稱,2004年時因涉及評職稱,在征得呂廣利同意后以個人名義在學報上發表了該篇論文。2005年時,《廣西社會科學》向其約稿,又將該篇文章投稿,“當時呂廣利提出以他的名義發表,我同意了,因為也是他的勞動成果。”但南江波承認,同一篇論文分批次投向兩個期刊,“嚴格意義上說是不允許的”。
對于此事,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表示,因為是同一篇學術論文,發表在不同期刊,這一做法屬于一稿多投,涉及學術不端。熊丙奇認為,雖然是兩名合作研究者協商,但是從學術角度看,后發表、署另一名作者的論文,涉嫌抄襲前一篇論文。兩名合作研究者可以共同署名,但不能把論文發兩次,署不同作者的姓名。熊丙奇談到,高校的考核方式雖會重視第一作者的署名問題,但不能因此作出此類操作。
咸陽師范學院官方網站資料顯示,該學院是一所以教師教育為特色的省屬本科院校。學校肇始于1978年5月的“陜西師范大學咸陽專修科”。1978年12月,經教育部批準,成立“咸陽師范專科學校”。2001年5月,與陜西省咸陽教育學院合并,成立咸陽師范學院。2004年10月,陜西廣播電視大學咸陽市分校并入。2016年7月,陜西省機電工程學校劃歸學校。呂廣利2016年7月起任咸陽師范學院黨委委員、副校長。(澎湃新聞記者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