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3日獲悉,廈門海關聯合地方公安偵破一起走私文物出境案,查獲27件清代墓碑石頂蓋,這是廈門海關近年來首次在貨運渠道查獲走私文物出境案,也是近年來全國海關首次查獲此類文物走私出境案。
2020年12月,南京某進出口有限公司向廈門海關申報出口一批“現代石雕制品”,共計21件。現場關員查驗時發現,該批貨物用木箱包裝,將木箱開拆后,一件件屋檐狀石雕制品呈現眼前。這批石雕最大的長約1.3米,最小的長約0.6米,平均高約0.4米,雕刻有魚龍、亭臺、祥云、八卦等圖案,表面均有明顯風化痕跡和青苔斑點,查驗關員初步判斷很有可能是文物。
對于貨物來源,貨主先稱是福建某鄉鎮拆遷后留下的現代石雕裝飾品,后又稱從福建某海島上的一座寺廟中拆下。廈門海關立即聯系福建省文物鑒定中心鑒定,確認該批“現代石雕制品”均為清代墓碑石頂蓋,其中8件為國家三級文物、13件為一般文物。
經查,該案主犯賀某從福建等地收購上述清代墓碑石頂蓋,委托南京某進出口有限公司通過偽報品名的方式,走私出境后銷售給收藏愛好者牟利。
據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六十條規定:國有文物、非國有文物中的珍貴文物和國家規定禁止出境的其他文物,不得出境?!段奈锍鼍硨徍藰藴省穼τ趪医钩鼍车奈奈锓秶髁嗣鞔_界定,凡在1949年以前(含1949年)生產、制作的具有一定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原則上禁止出境。其中,1911年以前(含1911年)生產、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記者 鄭璜 通訊員 蒲韻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