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15名婦女賣淫月進賬8萬 泉州一酒店前副總被抓
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本網記者 彭建文 通訊員 謝彬彬 蘇全興 李華剛) 1年前,12名助手、15名失足婦女,成了他手里的“搖錢樹”;僅37天時間,結賬單顯示收取嫖資80300元。案發后,他,泉州映雪大酒店前副總施某旭,2次飛往菲律賓躲避,可每去一次,他又想念自己的家。潛逃1年后,他又偷偷回到位于泉州美食街的家中。
前晚7時許,因涉嫌組織賣淫,警方以空調滴水為由敲開施某旭家的門,當場抓住了施某旭。
【回顧】
酒店一夜被抓27人
映雪大酒店位于泉州市區堤后路,附近的居民仍記得,這是出了名的夜場。因涉嫌賣淫,去年10月8日凌晨,酒店被警方一夜端掉了,抓了很多人。
鯉城警方資料顯示,當晚他們抓了12名工作人員、15名失足婦女。12名工作人員包括現場經理、迎賓、保安、記賬員、記鐘員,后四者的身份,因工作需要隨時轉換。其中,保安負責保護客人的隱私,用鐵制板遮擋他們的車牌;記賬員主要負責將失足女的編號、房間號、服務時間等登記在總臺報客表上。同時,失足女也以日記的方式,將自己的服務賬款記錄下來。去年9月至10月7日,僅僅37天,有失足女記賬且有總臺報客表登記、結賬單印證的服務合計146次,收取嫖資共人民幣80300元。
去年10月,15名失足婦女因涉嫌賣淫,被警方處以收容教育9個月。今年4月,因涉嫌協助組織賣淫罪,被抓的12名工作人員,均被鯉城法院判刑,刑期都在5年以上。其中,工作人員張某建因未滿18周歲,被判緩刑。
【進展】
警方“智”抓“大魚”
鯉城警方查明,映雪大酒店的副總施某旭是這起案件中的“大魚”,案發后,此人很快逃離泉州,警方隨后將他列為刑拘在逃。金龍派出所辦案民警小蘇介紹,潛逃期間,施某旭曾兩次從國內坐飛機飛往菲律賓。“他很滑頭,從不跟陌生人打交道”,小蘇說,其實,他們已經掌握到了施某旭的一些信息。
今年9月2日晚,警方經偵查,發現施某旭偷偷回到位于泉州美食街的家中后,立即派人到附近蹲點守候。可施某旭一直窩在家里,就是不出門。前晚7時許,警方要求小區物業協助,以空調滴水為由敲開施某旭家的門,抓住了正要吃飯的施某旭。
施某旭供認,為躲避追捕,他去過2次菲律賓。可每去一次,他又想家。這次回來后,就悄悄呆在家里,從不見陌生人,不輕易外出。妻子出去買菜,回來后需要開門,就給他打個電話。他說,1年來,不能與外界交流,親朋好友又不能相聚,一聽到外面警笛聲,他內心不停顫抖,甚至擔心得把門窗關上,雙手捂住耳朵。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