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湖南永州發(fā)生“11歲幼女被逼賣淫”事件,唐慧的女兒在三個月內(nèi)被逼賣淫100余次。然而11歲幼女被逼賣淫案在延宕6年后,近日形勢急轉(zhuǎn)直下,出現(xiàn)了令人目瞪口呆的結(jié)局——受害者的母親唐慧被勞教一年半。
6年前,這名永州幼女被脅迫至休閑屋賣淫3個月,接客百余次,還遭到輪奸,染上了性病,落下終身不育。其母親唐慧歷盡千辛萬苦,自力救出女兒,并以跳樓相逼,才得以啟動刑事程序。法院審理過程依然一波三折,直到今年6月湖南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秦星等2名被告被判處死刑,5名被告分獲無期或有期徒刑。
1月14日,“上訪媽媽”唐慧接受記者采訪。1月14日,為慘遭奸淫的女兒堅持6年上訪的“上訪媽媽”唐慧來到湖南省涉法涉訴聯(lián)合接訪中心遞交材料,開始了她2013年第一次上訪。2011年,唐慧因11歲的女兒被迫賣淫卻得不到司法的公正處理而上訪,永州市勞教委以其多次擾亂社會秩序為由對其勞教1年零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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