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習慣性把電動車停放在小區樓棟的公共門廳或者樓道內,殊不知這種行為已經違規。近日,建甌消防對一名將電動自行車違停公共門廳,經告知仍拒不改正的車主,開出一張500元的罰單。這也是建甌開出的首張個人違反消防新規的罰單。
日前,建甌市消防救援大隊聯合甌寧街道辦事處,對轄區內的各個小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當巡查到新葉村小區一棟住宅樓時,檢查人員發現這棟樓一層的公共門廳和樓道內,停滿了各式各樣的電動車。根據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地,禁止停放電動自行車。檢查人員與小區物業共同將停放在這里的電動車搬出門廳,并在每輛電動車和樓道顯眼位置粘貼了告知書。
然而當天下午,小區物業又向消防部門反映,其中一輛電動車又停放在公共門廳內。消防執法人員立即趕到現場,并通知車主到場。經過多方勸導,車主對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的行為拒不整改,消防部門根據規定對車主作出罰款人民幣500元整的行政處罰。
近年來,電動車進樓道、進電梯引發火災事件時有發生,自8月1日消防新規施行以來,全國各地都在嚴查高層住宅亂停電動車的違規行為,多地被罰案例都在提醒消防安全無小事,心存僥幸往往釀成慘劇。 (林萌 葉珍珍 王纓)